聖人於1182年,在意大利亞西西,出生於一個布匹富商之家。他少年時期生活輕浮,追求享受和逸樂。從軍被俘,獲釋後,又大病一場,期間反省祈禱,回頭改過,熱心於賙濟窮人,使他的父親非常不滿。聖人終在主教面前,與父親立下筆據,捨棄遺產,並把衣服脫下,送還父親,全心獻身於天主,實踐福音聖訓,度貧窮的生活,與窮人為伍。聖人用極嚴謹清苦的生活,針對社會和教會崇尚奢華的惡習。
相傳聖方濟在殘破的聖達彌盎堂祈禱時,十字架上的耶穌,召叫他重修他的殿宇,於是,他重修了聖達彌盎堂,後來才了解是耶穌邀請他,以神貧生活振興教會。
1208年,聖方濟在祈禱中,聽到瑪竇福音所說:「你們在路上,應宣講說:天國臨近了,病人,你們要治好;……痳瘋病人,你們要潔淨;……你們不要在腰帶裡備下金、銀、銅錢;也不要帶兩件內衣。……當人把你們交出時,你們不要思慮:怎麼說……你們父的聖神在你們內說話」(參閱瑪10:7-10, 19-20)。於是,便開始向民眾宣講天主的仁愛。1209年,他召集同道,編寫了簡單的生活規則,互相砥礪。1210年,他把簡單的會規,呈請教宗依諾森三世(1198-1216)批准,教宗起初猶疑不決,但在夢中,見聖人托起要坍塌的拉特朗大殿,遂批准聖人的會規;於是,聖人創立的小兄弟會(今稱方濟會),正式成立。修士們過著貧窮的生活,祈禱,宣講福音,托砵維生。他立下的會規,使度福音勸諭生活的人,受益良多。1212年,聖人又協助聖嘉勒成立了修女會。1221年,又成立教友團體,使在俗的跟隨者獲益。
聖人曾遠赴埃及,為向回教徒宣講基督。他得到蘇丹王Malik al-Kamil的禮遇,因為蘇丹以聖方濟為真正的聖人。聖人回到歐洲,見會士激增,出現越軌危機,遂免為其難,重寫會規;這會規於1223年,得教宗何諾略三世(1216-1227)批准。然後聖人便退隱,不問會務。
1223年聖誕節,聖人搭建馬槽,以紀念聖子降生,開聖誕節搭建馬槽的先河。1224年,聖人得印耶穌五傷。1226年10月3日,聖人安逝。
聖人以徹底神貧和謙遜的精神,革新了教會生活。他酷愛和平及歌頌大自然的榜樣,使人更能以純樸的心親近天主,並以和平的精神待人。他所寫的《太陽歌》,更是膾炙人口。他以簡樸的生活和熱烈的愛火,振興教會及其福傳工作。